以生命为鉴 以责任筑防——舟山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培训教育一马当先。为深刻吸取山东高密 5·27 、河北武邑5·30等事故教训,有效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提升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6月5月,舟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全市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
以案为鉴,锤炼安全“思想钢印”。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检查员、市安全应急联合会秘书长弓建飞立足我市危化行业安全生产现状,结合国内外化工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根源,并分享化工过程安全管控要点经验,引导企业强化树立“一防四提升”安全生产理念。
明责履职,坚守安全“底线红线”。会议强调全市危化企业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极端严峻性,以“零容忍”态度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聚焦设备完整性、特殊作业管控、承包商管理、企业合规性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限期整改销号,决不允许设备“带病运行”、人员“带险作业”;要真正建立并落实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用好激励杠杆,员工参与群防群治,让安全监督无处不在,让安全行为蔚然成风。
本次培训覆盖全市危化品生产许可、使用许可、经营(带储存)许可企业和化工医药企业,共60余名企业负责人参训,切实筑牢危化品领域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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