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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浙江发布 发布时间: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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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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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建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聚焦省委“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部署,突出县域重点,推动关口前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为基层减负赋能,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到2027年底,党建引领的基层应急管理体制全面理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基本健全,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专职消防队全覆盖提质升级,事故灾害风险隐患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显著增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到2030年底,基层应急管理“软建设+硬投资”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全方位走在前列,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基本完成。

  到2035年底,全面完成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安全发展水平全面示范先行。

  二、建强组织领导体系,提升统筹协调能力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地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党委常规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述职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

  (二)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坚持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块抓条保、赋能基层,县级党委和政府结合实际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有关职责,统一归口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强化统筹协调,优化安委会和防减救灾委机制架构。县级政府健全机制,明确新业态、新领域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坚持应消一体、站队一体、防消一体,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牵头协调其他力量履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专职消防队突出“拓展职能、防消联勤、一专多能”。

  (三)健全高效联动运行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控。高效运行防汛防台联合指挥机制,健全联合值班值守、会商研判、预警“叫应”和灾害风险闭环管控机制,简化应急响应流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制,推进模块化编组、专业化研判、一体化运行,切实提高应急救援指挥的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

  (四)压实基层应急管理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现场工作人员安全生产“四方责任”。坚持“尽职免责、失职问责”,拧紧“隐患前追+事故后追”责任追究链条。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明确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及消防的基本履职事项和配合履职事项,并相应下沉工作力量和资源。对不属于乡镇(街道)职责范围或乡镇(街道)不能有效承接的事项,不得由乡镇(街道)承担。

  三、建强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五)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优化气象、洪涝、地质、森林、海洋、地震等自然灾害专业监测站网布局,加强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消防、老化燃气管道、桥涵隧道、病险水库等重点领域风险智能监测设施建设,推动监测数据共享共用。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建立风险隐患“一张图”,深化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临灾预警“叫应”体系,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

  (六)持续深化排查整治。整合优化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报送系统,发挥“基层应急消防应用”作用,分类分层分级推进安全生产日常巡查,治理风险隐患。完善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专职消防队、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消防救援站等联合巡查机制,着重开展“九小场所”、经营性自建房、居住出租房、限额以下工程等风险隐患治理。消防救援部门深化防消联勤。将基层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深度融入“141”基层治理体系,着重发挥县级统筹协调联动职能。指导基层网格依据应急消防职责清单开展风险隐患防范工作。督促企业制定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用好“七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

  (七)强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健全培训、指导、督查、复议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强化行刑衔接。加强跨部门执法协作,深化“综合查一次”,全面落实线上执法。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市县两级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有关政策,发挥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作用,为安全监管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坚持宽严相济、包容审慎,持续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四、建强救援指挥体系,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八)加快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以实战标准建设省、市、县、乡四级应急指挥部体系。完善县级应急指挥部和乡镇(街道)综合指挥场所要素,配齐设施设备。探索山区组团式发展的乡镇(街道),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综合指挥场所。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互通共享机制,完善联合值守、会商、指挥、救援等协同工作机制。

  (九)完善现场救援指挥机制。灾害事故发生后,县级政府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行业牵头部门负责专业指挥处置,各方力量应急联动。超出县级政府应对能力的灾害事故,由上级政府增援或负责应对。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应急处置权,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先期处置。

  (十)增强应急救援指挥能力。体系化编组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构建省市县乡联动机制和力量调度体系。完善“预案+方案+手册”基层应急预案体系,推动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多案合一”和村居“一页纸”逃生指南编制,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健全与基层应急救援力量联训联演联战机制。森林火灾高风险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市、区)、化工园区所在县(市、区)要建立专业救援队伍,属地统筹落实保障措施。科学引导规范培育社会应急力量。

  (十一)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进避灾安置场所和应急救援训练场地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巨灾保险。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村(社区)综合减灾等工作。按照“三提前、三必须”要求做好人员转移工作,加强灾害救助,及时下拨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抢通通信、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快速恢复城乡面貌。

  五、建强共治共享体系,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十二)强化应知应会宣教。深化安全宣传“五进”,结合开工、开学第一课等各类活动,全面普及应知应会知识,实现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体系化推进应急科普传播。优化提升应急(安全)体验馆,鼓励建设应急文化产业园。健全邻里相助互救机制,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十三)厚植社会安全文化。分层级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培育建设工作。加大安全文化产品研发力度,广泛征集、制作公众教育系列文化产品,提升安全文化传播力、覆盖面。推动应急管理、消防文化和科学普及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提升全民安全素养。

  (十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健全应急管理“吹哨人”制度。加强对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等曝光力度。建强应急管理社会监督员队伍,加强行业协会自我管理,强化中介服务行业专业支撑。

  六、建强综合保障体系,提升服务支撑能力

  (十五)加强人才队伍保障。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应急管理及消防工作任务,落实相匹配的基层应急管理力量。用好公务员考录、实施基层应急管理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等方式,充实基层应急专业力量。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继续教育,鼓励考取专业职业资格。各地按规定落实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定期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抚恤优待等政策。加强培育应急管理重点实验室,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开展企业百万员工大培训,搭建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平台,加强“三类人员”培训考试。

  (十六)加强资金要素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相适应原则,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合理保障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待遇。加强多元经费和土地等要素保障,支持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和专职消防队提质升级。将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十七)加强物资装备保障。市县两级坚持资源整合、效率优先,科学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布局,在多灾易灾和偏远乡镇(街道)实现全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应急物资装备多元化储备。健全快速响应调拨机制,构建直达基层的现代应急物流调配体系。乡镇(街道)制定科学合理的储备计划,统筹落实无人机、挖掘机等装备。加强监测预警、通信、救援等装备设施保障。按规定落实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补偿、参与抢险救援车辆免费通行等政策。

  (十八)加强科技信息保障。健全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公网通信中断等极端状态下的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加强低空安全能力建设,建设无人机应急救援队伍体系。鼓励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专职消防队配备“小、快、轻、智”技术装备。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装备升级投入。

  七、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抓好本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健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正向激励机制,对防范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或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褒扬激励;对因履职不到位、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