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杭召开
11月4日下午,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杭召开。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许小月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安委办常务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王金永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其中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要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落实,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易发势头,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担当。
会议要求
要率先示范带动,全面落实国有企业主体责任。要坚定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抓实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做足应急救援准备、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上作表率,带头履行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要深化固本强基,落实长效保障提升本质安全。要坚持改革创新,大力发展安全生产新质生产力,精准把握政策窗口,加快推进设备工艺更新和升级改造,持续推动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 主动投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化推进应知应会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会议还对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三个专项整治”作了强调,要求动态摸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底数,压实建设单位履行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强化对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的安全监管。同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通报,督促及时整改,对存在的监管空白要主动补位、及时跟进,决不能在安全监管上“失之于宽”。

会上,省建设厅总工程师宋炳坚、省国资委副主任董正泉、浙江能源监管办副专员应华泉部署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省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在杭有关中央在浙企业和省属企业分管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非在杭有关中央在浙企业和省属企业分管负责人、各设区市安委办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