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2023年“民营经济32条”颁布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已成为浙江的一个政策品牌。在此基础上,近期省委、省政府出台《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简称“民营经济新增13条”,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5月1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吹风会,介绍解读“民营经济新增13条”。








下一步,浙江将细化任务举措、强化部门协同、深化宣传解读、常态化跟踪评估,推动“民营经济新增13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持续擦亮浙江民营经济“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