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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信厅关于2026年桐乡市洲泉镇化工集聚区扩园拟通过、桐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复核拟通过的公示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6/07/17

       为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6〕90号)要求,我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并组织专家分别对桐乡市洲泉镇化工集聚区扩园、桐乡经济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复核调整进行了评审和现场核查,现将扩园、复核调整通过结果予以公示(分别见附件1、2)。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经信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 示 期: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4日

       联系方式: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

       联系电话:0571-8705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