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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浙江省化学品安全协会特聘专家的函

来源:协会 发布时间:2026/10/16

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浙江省化学品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特聘专家库自2015年12月设立以来,在国家各级应急部门安全检查、专业技术咨询、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监督检查及安全事故调查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2021年11月,协会在此基础上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咨委”),进一步提升了专家工作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2026年4月,协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会员单位构成亦有所调整。为进一步提升协会行业安全技术与管理服务能力,更好汇聚专家学者及会员企业安全管理骨干的智慧力量,紧跟技术进步步伐,贴合时代发展要求,更好夯实我省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根据《浙江省化学品安全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协会决定对特聘专家库进行充实调整,并遴选专咨委成员,扩充专业力量,吸纳更多专业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加入专家队伍,同时也是为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储备专家资源。现将推荐协会特聘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协会专家库面向协会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公开选聘。根据协会实际情况,重点选聘化工医药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六大专业专家。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也可推荐符合条件的非会员单位的专家。

已是协会特聘专家或专咨委委员的,本次也需重新申报。

二、推荐专家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精通本专业领域,熟悉本专业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单位的专业技术骨干;

(三)应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担任副高相应技术职务5年以上;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协会工作安排(如果超龄,须说明特殊理由);

(五)本人有加入协会专家库的愿望,愿意参加协会工作并自觉接受《浙江省化学品安全协会特聘专家评审办法》(见附件2)的各项规定;

(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被推荐专家填写《浙江省化学品安全协会特聘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根据实际情况,方便提供者可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学历及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专业发明、著作或学术论文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的工作经历和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曾受表彰和奖励情况);其他本人认为可以证明资质条件、业务专长的文件、材料、证书。

(二)提交材料。各单位汇总推荐专家的推荐表和佐证材料各1份报送至协会秘书处(可快递)。

(三)审核公示。由协会秘书处收集汇总推荐信息,报送协会专咨委主任会议组织进行资格审查遴选。拟入选专家名单将在浙江省化学品安全协会网站(http://www.zjhxpxh.org.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专家由协会颁发专家聘任证书。同时,在现有基础上推荐形成协会专咨委成员和主任委员补充调整名单,提交协会会长办公室会议审定。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表中专业可根据本人特长择选。各单位推荐专家总数原则上协会副会长单位不超过5名,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不超过3名,协会理事单位不超过2名,协会会员单位不超过1名。

(二)请于11月15日前将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同时将推荐表原件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快递送至协会秘书处。

(三)本通知相关表格均可在协会网站上下载。

协会联系人:牟苏嫣  金  炜

协会专用手机:18268891111(微信号)

邮箱:zjhxpxh@163.com

电话:0571-87965138(含传真)

快递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596号3楼

附件1:浙江省化学品安全协会特聘专家推荐表

附件2:协会特聘专家评审办法

 浙江省化学品安全协会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