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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一公司车间发生灼烫事故 2死2伤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时间:2023/09/28

2023年9月14日7时47分许,枣庄市市中区枣庄丰泽机械铸造有限公司铸造车间发生一起灼烫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当前,全省正在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机械铸造企业金属冶炼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发生这起事故,教训深刻,发人警醒。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科学进行现场清理,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同时,要求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省应急厅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将事故有关情况向各市进行通报,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枣庄丰泽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镇营子村北部,占地约7亩,共有员工20余人,主要生产矿山机械配件及耐磨配件,下有制模车间、浇铸车间、打磨车间。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分拣>切割>投料>熔炼>浇铸→打磨>成型。该起事故发生在浇铸车间熔炼环节。

二、事故发生经过

9月14日5时27分,枣庄丰泽机械铸造有限公司4名炉前工陆续进入熔炼炉平台开始熔炼准备工作。7时左右,4名炉前工开始向熔炼炉投放原料( 包括废钢压包料和部分废旧管材板材)。7时47分,炉内钢水突然发生喷溅,造成2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

三、事故初步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通过现场勘察、初步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业外购的废钢原料内存在空腔,空腔中气体(或液体)遇高温迅速膨胀(或气化),钢水喷溅外溢,造成事故发生。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二)重要原因

1.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未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投料前未落实分拣、切割工艺要求。

2.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对投料、熔炼作业过程未,落实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未辨识出废钢原料内可能存在空腔等风险。

3.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时间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各市要认真按照《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机械铸造企业金属冶炼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应急函[2023] 45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机械铸造企业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对突出问题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依法处理,倒逼企业认真自查自改、消除事故隐患。要督促指导机械铸造企业参照《炼钢安全规程》等标准,加强熔炼过程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熔炼前要对熔炼原料进行分选,严禁混入爆炸物、密闭容器、有毒物质或放射性元素。密闭容器应进行切割处理,易燃易爆及有毒等物品应捡出并进行妥善的处理。熔炼原料堆放处应有遮挡,禁止使用混有冰雪与积水的原料进行熔炼。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机械铸造企业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员工全面辨识各工作岗位、各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要加强对熔炼岗位、浇铸岗位等危险区域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其在操作过程中站在安全位置并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要建立健全危险区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开展高温熔融金属熔炼、吊装线路附近的更衣室、休息室、会议室、工具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清理与整顿,落实熔炼炉等危险区域防积水措施,加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齐全、完善、有效。

(三)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市要推动机械铸造企业改进完善工艺和设备,提高“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水平,在投料、熔炼、浇铸等环节探索采用安全性能可靠适用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校验,对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技术、工艺和装备进行更新或者改造。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机械铸造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没有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切实从源头上把住安全生产准入关。各市要迅速将事故通报逐级转发到各有关企业,并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分析机械铸造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发生规律,加强对机械铸造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要督促各有关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类似作业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