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化学品安全协会欢迎您!

综合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动态综合新闻

国务院办公厅新增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12/0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将

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

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

列入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的函

国办函〔2017〕120号

 

    公安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同意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增列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增列溴素、1-苯基-1-丙酮为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