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到了几点关于职业卫生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基础,稳步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是这次机构改革中央赋予卫生健康部门新的职责。
为履行好此项职责,我委成立了职业健康司,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管理工作;
监督局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执法工作。
各地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做好职责承接工作。尽快形成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监管体系。
目前看,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要明确以下工作思路:
首先,抓重点,带动全面。职业病有100多种,重大的职业危害,一是尘肺、二是化学性中毒、三是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这三类职业病直接危害到职工生命安全,要结合实际,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第二,实行分级分类监督。
要根据职业病危害风险和企业信用风险程度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督执法措施,提高监督执法效能。
第三,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
要充分调整、利用好现有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卫生监督机构的力量,形成合力来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三、2019年重点工作:
一要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加强与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工作的有效衔接,杜绝出现工作断档、责任缺位的现象。近期,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和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的通知》,大家可以学习借鉴。
二要加强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建设。
机构改革完成后,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尽快调整到位,加强培训,尽快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起来。
三要规范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明确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执法职责任务、监督执法内容。
四要按照《尘肺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安排,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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