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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委会对全省第一批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来源:浙江应急管理 发布时间:2019/04/17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全省第一批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浙安委〔2019〕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发现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为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彻底整治到位,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对其中比较典型的22家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督促指导挂牌隐患企业逐一建立隐患整改方案,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督办单位要在2019年4月25日前将省级挂牌隐患整改方案报省安委办;各市、县(市、区)安委会要在4月18日前完成剩余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并将挂牌情况报省安委办。

       省级挂牌隐患整改完成后,请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验收,按期完成整改的,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表,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安委办,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销号;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省安委会将结合大检查督查工作对各地省级挂牌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全省第一批省级挂牌危化品重大事故隐患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