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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发布“化工企业安全管理18条”


来源:中化新网 发布时间:2019/06/17

       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当天上午,扬州市举办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现场,市安委会发布了《扬州市化工企业安全管理18条》,就企业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作出明确规范。

   根据新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无证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企业负责人必须24小时轮流现场带班,必须实施全员安全责任制。同时,新规还针对企业中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层层负责制度进行了明确,要求在每项作业前,做到“七想七不干”,任何人都有权拒绝违规指挥。